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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生毕业实践报告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1:40 点击数:

各教学站(点),指导教师: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8级专科学生即将进入毕业实习阶段,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和特点,学生须在此阶段完成毕业实践报告的撰写。为规范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规范管理,确保2018级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工作有序开展,学院决定成立毕业实践报告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李军良

副 组 长:王 斌 杨 敏

工作人员:庄 宇 王 敏 李东方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毕业实践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毕业实践报告各环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二、认真做好宣传协调工作

专科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根据实习情况并结合自己所学专业撰写毕业实践报告,是对专科阶段所学知识的综合检验,同时也可以提高规范写作及总结归纳能力。教学站(点)、教师及教学管理部门均应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1.教学工作办公室是教学站(点)、教师、学生的联系沟通桥梁,应在各个时间节点及时提醒,并认真做好各项解释说明工作。

2.各教学站(点)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参加毕业实习,独立撰写毕业实践报告,杜绝弄虚作假、代写或抄袭。

3.各教学站(点)的班主任应提醒学生及时提交毕业实践报告至指导教师处,协助指导教师收集并汇总学生的毕业实践报告。

4.指导教师应认真按要求指导学生撰写毕业实践报告,严格把控毕业实践报告的撰写格式、内容及报送的时间节点。

三、时间进程安排

毕业实践报告的撰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教师遴选

2019年11月25日前,教学工作办公室根据各教学站(点)专业班级设置及学生情况遴选指导教师。聘请指导教师主要以校内教师为主,也可聘请校外有相关专业能力和现场工作经验的指导教师,形成以校内教师为主、校外教师为辅、共同参与的指导教师队伍。

第二阶段 师生联系及任务布置

2019年12月10日前,各教学站(点)应要求学生主动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撰写毕业实践报告进行布置及安排。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采用集中讲解与网上交流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应按照工作进程要求,监督并提醒学生完成各个环节,认真回复学生提问,及时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

第三阶段 撰写报告

2020年4月10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践报告的写作,完成定稿评阅等工作。

学生须于2020年4月10日前提交毕业实践报告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至指导教师处,纸质件须按要求完善签名及盖章,电子件以“教学站(点)+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命名;

第四阶段 报告提交及总结

2020年4月15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实践报告的成绩评定、登录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指导教师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学生毕业实践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成绩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学工作办公室。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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