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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成人教育招生宣传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作者: 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2:03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科技学院继续教育招生工作,杜绝各类招生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申成人高等教育规范管理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2号)》 、《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成人教育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一、切实加强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审核工作

 严格规范管理,认真审查核实,做好对相关合作单位的招生宣传的审核工作。各办学点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联合办学协议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职责。注重办学信誉,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共同维护学院的社会声誉。

(一)审核各合作单位的招生宣传资料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全称、校址、学校概况、办学优势;

 2.招生范围、专业设置、招生计划;

 3.学习地点、学习形式、学制、收费标准、录取原则;

 4.联系方式(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学校的办学权,招生权,教学权,考试权。审查联办资格,维护学院权益的主要内容有:

 1.参加当年招生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经当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备案的成人教育函授站点。

 2.和学院已签订协议,但上报材料未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函授站点的单位,不得参与当年的招生工作。

 3.每年招生工作开展前已被撤销函授站点的单位不得参与以后的招生工作。当年招生专业与计划已上报教育部但其后被撤销的函授站点,亦不得再参与当年的成人教育招生工作。

 4.各函授站点不得在站点所在地之外另设立“站点”,不得以学院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办学、招生等协议,亦不得把继续教育扩展到第三方。

 5.各函授站点与学院签订的办学协议到期后,如未续签协议的,不得继续从事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

二、切实抓好成人教育招生政策咨询工作

 1.加强市场调研,精心设置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招生专业。扎扎实实抓好招生的生源组织工作。

 2.加强报考政策咨询,报名工作是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学生科要加强报考政策咨询,包括招生政策、报考资格、录取程序、学籍学历管理等。

 3.实行线上咨询与现场咨询相结合的报名咨询服务方式,让广大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报名要求,掌握操作程序,确保考生问题要有专人答复,咨询电话要有专人接听。

 4.重视招生日常管理工作,每年的四、五月份起就着手安排年度招生工作,在方案制订、计划申报、招生宣传等方面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了招生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切实加强成人教育招生监督

 1.监督规范招生工作宣传方式,学生科每年必须制定招生宣传计划,严格监督所属函授站点宣传纪律;要对各招生宣传点的设置、工作人员的配备严格要求。

 2.各函授站点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政策,准确把握成人教育办学形式的性质和特点,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不得在招生宣传活动中从事违法违规的一切活动。

 3.各函授站点必须以学院招生简章作为招生宣传的主体资料,如有特殊需求另印制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学院招办签字批准,方可印制发布。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4.必须准确、清楚地向社会公布学校及函授站的机构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事项,不得把成人教育和其他层次的学历班、各类培训班混合宣传、混搭收取学费。

 5.招生宣传活动中,不得向考生作出与国家招生考试政策和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相违背的任何承诺,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6.严禁各函授站点私自刻制带有“重庆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字样的公章。

 7.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录取计划,不得无计划录生,不得超计划录生,不得擅自变更计划类型和层次。

 8.各函授站点不得私自招收“超前生”、“进修生”、“跟班生”等。

 9.严禁各函授站点以任何形式有偿提供或接受生源。

 10.必须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审核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额收费或以其他任何名义乱收费,不得以当地收费标准为由降低或抬高收费标准。

四、切实加强成人教育招生协调工作

 1.各函授站必须于每年3月1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站点所属学生的报到名册报学生科,学生科应造表登记。逾期将不予注册,造成的后果由该函授站负责。

2.各站点组织的生源,报考我校成人教育某专业并被录取的学生,必须事先向学生科报送盖有单位公章的学生名单(有学生本人签字和报考号),学生科按其要求将学生分配至站点学习。

3.已被撤销的站点或重庆科技学院已明确无招生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所招录的学生,学生科将视这批学生为社会生,由学生科将其分配在校内班或就近安排合法站点进行学习,绝不允许其定点独立设班。

4.于个别招生人数过少、不宜开班的专业,学生科可考虑将其调整到合适的站点并班学习,各站点应大力支持。

五、切实加强成人教育招生值班工作

1.招生值班要为学生及家长咨询答疑、提供真实信息,为规范招生提供保障,防范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要认真受理报名期间的考生来电来访咨询,及时回答和处理考生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3.工作态度谦虚、谨慎、和气周到,文明用语。不私自许愿,不转嫁矛盾,工作主动不推脱。接打电话,接待咨询,负责解决各地区招生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报。

4.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果在值班时间内无法按时到岗,请在值班人员中自行找人替换。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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