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成人学历教育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复学办理程序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7 浏览量:

工作对象: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学生

负责科室:学院教学办(厚德楼F118)

联系电话:023-65022544

工作依据

1.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

2.《重庆科技大学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77号)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继教院函〔2025〕32号)

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登录学院官网进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智化平台”(http://cqustcj.webtrn.cn)学籍异动,根据平台提示提交复学申请。

2.校本部、合作单位、校外教学点管理员审核:学生所在专业班级的班主任/辅导员应严格确认学生复学的年级、专业开办情况,审核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保留学籍复学须提供退伍等相关证明材料),签署审核意见。

3.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学院学籍管理员、教学办负责人、学院分管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审核学生申请进行逐级审批并签署审核意见。

4.教学办在学信网完成学生学籍异动: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智化平台”中审核通过的学籍异动数据对学生进行复学处理。

5.学院每学期末函文发布本学期学生学籍异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