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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学位电子注册工作程序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25 浏览量:

目的:实施应往届毕业学生的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及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注册,确保授位信息在学位网可查。

负责科室:学院教学办(厚德楼F118)

联系方式:023-65022130

工作对象: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授位的毕业学生

工作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

2.《重庆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重科大发〔2025〕65号)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科大发〔2025〕73号)

工作流程:

1.学院对毕业生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结果报送教务处复核。

2.教务处复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学院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位名单打印学位证书,并在证书上粘贴授位学生照片。

4.学校办公室对学位证书进行印签,并完成学位电子注册。

5.学校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将学位证书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