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继续教育(自考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8级甘慧敏等47名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离校且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重庆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四十二条规定“未办理请假手续离校且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退学处理。”
经学院2018年5月2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准予给予甘慧敏等47名学生退学处理,注销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
学生对该退学决定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在校园网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学生学籍将自动注销,逾期申诉不再受理。
申诉部门:重庆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学生管理科
申诉电话:023-65022052
名单详见附件:给予2018级甘慧敏等47名学生退学的名单
重庆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