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重庆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继教函〔2017〕1号)等相关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来校报到(分配到合作单位的学生到各教学点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合作站点)请假并说明情况。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在规定的期限内我校有65名考生未完成报到注册缴费或申请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现予公示。若有异议,需本人在公示期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提供纸质说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注册资格。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4月28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2544
附件:2023级未注册及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