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继续教育学院>>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春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48 点击数:

各合作单位、指导教师: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及《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春季学期专升本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职师院函〔2022〕43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春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答辩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毕业答辩工作的组织实施,讨论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设立毕业答辩工作小组,选聘毕业答辩教师,研究决定答辩工作的具体事项,并对毕业答辩成绩进行终审。本次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邱正阳

副主任:高逸锋陈刚

成员:李云石永新王苑岭 陈晓翠

答辩委员会下设毕业答辩工作小组,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过程组织、答辩记录、答辩成绩评定,综合成绩汇总及上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收集归档。毕业答辩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及具体分工情况详见“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小组安排表”(详见附件1)。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一)查重检测

1.检测时间

即日起根据答辩时间安排,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的全文查重,学院为指导教师提供每生1次的查重权限,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2.检测方式

学校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网址: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cqustjx。

3.查重检测要求

(1)指导教师初检:各合作单位应协助督促学生进行自检。指导教师作为督查学生学位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在审核学生论文定稿前必需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全文总相似比≤30%视为合格,不合格的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次检测,如仍不合格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

(2)学院抽检:学院对通过答辩且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生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检,检测结果达到30%以上的,暂缓进入毕业资格审核环节。

(二)形式审查

指导老师须对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主体部分(引言、正文、结论)等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答辩。形式审查内容包含: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要素是否完整合理、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字数和重复率是否符合要求。

三、答辩工作安排

(一)答辩方式、时间及人员

1.答辩方式:网上远程答辩

2.答辩时间:2023年5月20日-6月15日(具体答辩时间以各答辩小组通知为准)。

3.答辩人员:2021级专升本及延期毕业申请补做的在籍学生。

(二)答辩工作要求

1.答辩教师根据形式审查结论确定好可参加答辩学生,有序组织线上答辩;

2.答辩前三天,各指导教师须将答辩日程安排及分组信息报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公室陈晓翠老师处备案,并将答辩时间及时通知学生。

3.答辩开始前,答辩教师宣布答辩要求及答辩成绩评定办法,答辩程序要求(详见附件2),成绩评定要求(详见附件3);

4.学生在答辩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验证是否本人,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不少于3个不同的问题,应当注重鉴别学生独立工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答辩过程中作好学生答辩情况记录。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确定答辩成绩并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详见附件4)。

四、质量要求

1.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要有针对性,紧密结合设计(论文)内容。

2.答辩小组成员应提前审阅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对内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确保任务书要求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一致性,答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

3.成绩评定书中,答辩小组评价意见要与学生毕业论文内容和答辩情况结合,杜绝空话、套话。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与学位论文质量有差距的,综合成绩评定不能大于70分。

五、成绩提交及资料归档

(一)成绩提交

答辩工作完成后,各答辩小组于2023年6月20日前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信息表报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公室陈晓翠老师处。

(二)资料归档

指导教师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料清单”(详见附件5)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将所有材料附电子签名后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存档。

六、答辩工作安排

(一)指导教师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规范有序,各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答辩工作,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二)合作单位

为确保学生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相关合作单位务必根据答辩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通知和督促学生完成论文撰写、查重、答辩PPT制作等工作,并积极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资料。

联系人:陈晓翠,联系电话:023-65022544。

邮箱:129630197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安排表

      2.学生毕业答辩程序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

      5.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料清单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23年5月17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关闭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返回顶部

重庆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招生办公室:023-65022344  培训中心:023-65023907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