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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1:38 点击数:

各教学站(点),指导教师:

为切实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秋季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重庆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和特点,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秋季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

为加强规范管理,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开展,学院决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李军良

副 组 长:王 斌 杨 敏

工作人员:庄 宇 王 敏 李东方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总结工作。

二、明晰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动员

(一)认真做好拟题、选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定应在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实际特点和水平,并与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生产实际和发展的需求相结合,使学生在分析、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得到综合锻炼。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定由指导教师完成。教学工作办公室要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征集力度,保证给出大于或等于学生数量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原则上一人一题)。

3.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协助指导教师按专业统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学生认真做好选题工作。要将学生选题情况及时反馈指导教师。鼓励学生采用与专业或与其所从事的职业密切相关或已发表的论文、专利、参赛获奖的学术作品以及各级创新项目成果等自行拟定题目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自拟题目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执行。

(二)加强指导教师管理

1.认真遴选指导教师。教学工作办公室要根据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和学生数量,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能力的教师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人。聘请指导教师主要以校内教师为主,也可聘请校外有相关专业能力和现场工作经验的指导教师,形成以校内教师为主、校外教师为辅、共同参与的指导教师队伍。

2.明确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要切实做好各环节、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方案和进度计划,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定期掌握、检查学生工作进度,解答各种疑难问题,指导完成规范性和高质量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依据学生工作进度,及时提出修改与改进意见;完成对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评阅,定出评阅成绩;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可采用集中讲解、网上交流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应按照工作进程要求,监督并提醒学生完成各个环节工作,认真回复学生提问,及时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

(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教学工作办公室要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协调,让指导教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

2.教学工作办公室要会同班主任、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动员,使学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目的和意义,明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工作内容、时间进度、成果内容和规范要求。让学生清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为谁做等方面的问题。

3.教学工作办公室要会同班主任及时安排学生与指导教师进行联系,以便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选题指导。指导教师要介绍题目来源、工作内容及要求等,供学生选题参考,提高选题质量。

三、参加对象

申请补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本科学生。

四、时间进程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教师遴选、拟定题目

2020年7月1日前,根据各教学站(点)学生专业和人数情况,在校内、外选聘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第二阶段 师生联系及选题、下达任务书

2020年7月10日前,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基本要求、进程安排。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及所从事的职业情况,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及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各专业分组及对应指导教师情况见附件2。

第三阶段 完成开题报告、拟定毕业设计路线或论文提纲

2020年7月20日前,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并拟定毕业设计路线或论文提纲。

第四阶段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

2020年9月10日前,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计算、图件绘制、编制设计说明书,或课题研究、论文写作等工作,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提交指导教师初审。

2020年10月1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学生进行修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定稿。

学生须于2020年10月20日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电子版和纸质件(含任务书、开题报告、设计图件、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各一份至指导教师处,纸质件须按要求完善签名,电子件以“教学站(点)+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命名。

第五阶段 毕业答辩及总结

2020年10月21日~10月30日开展毕业答辩,采取网上远程答辩方式进行。学院组建答辩工作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名教师构成(包括答辩组长1人、指导教师1人、记录员1人)。

各答辩工作小组安排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和学生人数构成情况,确定各组学生答辩时间、答辩顺序、答辩地点(附表3),于10月10日前将具体答辩安排表报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前,答辩工作小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定出答辩成绩。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评定,汇总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定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完成成绩登录及资料归档等工作。指导教师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电子版及纸质版、成绩汇总表报送至教学工作办公室。

(教学办公室联系人:李东方,联系电话:023-65022544)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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