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继续教育学院>>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8级高起本专业学生岗位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6:50 点击数:

按照“技能培养+学历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计划,校本部2018级高起本各专业学生从下学期开始,即将进入岗位实践教学阶段。岗位实践是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技能培养的最后环节,对于巩固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强化知识的应用,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岗位技能,为今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学生岗位实践教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经与合作方(重庆江北区新未来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新未来职校”)共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根据“技能培养+学历教育”合作办学协议规定的有关权责,2018级高起本各专业学生岗位实践教学环节由新未来职校全面负责实施与管理,由重庆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督导。为了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以新未来职校为责任主体的学生岗位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组、以继续教育学院为监督的督导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构成及职责如下:

(一)教学管理工作组

组    长:唐  庆

副 组 长:刘良川 刘维信

工作人员:新未来职校相关班级班主任、指导教师

主要负责统筹管理本次岗位实践教学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岗位实践各环节工作进行安排、组织及协调;全面负责学生岗位实践期间的人身及财产等安全;负责组织学生办理离校前各项手续;负责联系岗位实践接收单位,与接收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书;负责对学生开展岗位实践前的思想动员,做好安全稳定、防盗防骗、疫情防控、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等教育;负责掌控学生在岗位实践过程中的思想、劳动、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动态情况,定期研判并向相关领导报告;负责做好继续教育学院、实践单位、学生三方之间的协调及信息沟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诉求和各种突发事件;负责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岗位实践内容,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并及时提交岗位实践报告;协助学院督促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学历课程实践教学内容。

(二)督导工作组

组    长:李军良 赵  萍

副 组 长:杨  敏 王  敏 庄  宇 王  慜

工作人员:教学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

主要负责协助做好学生岗位实践过程的监督及指导。协助开展岗位实践前的思想动员和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协助开展岗位实践过程中反馈的各类动态研判,协助处置各类诉求和各种突发事件;负责对岗位实践各环节推进情况的督导。

二、明确对象类型时间,加强工作针对性

(一)岗位实践对象

参加岗位实践的对象为新未来职校合作开展的“技能培养+学历教育”2018级高起本各专业学生。

(二)岗位实践类型

本次岗位实践分为推荐单位岗位实践和自主选择单位岗位实践两种类型。

1.推荐单位岗位实践,是指新未来职校优生优先、学生申请、确保安全的原则,将学生择优推荐到合作单位参加岗位实践。新未来职校与接收单位签订有相关协议,学生应按照接收单位的岗位要求参加岗位实践。

2.自主选择单位岗位实践,是指学生自己联系实践单位进行的岗位实践。学生须提前申请,明确所去单位名称、地点、性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参加实践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并明确岗位实践学习计划。新未来职校须实地考察核实无误,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批准申请。

教学管理工作组务必准确掌握学生岗位实践类型和相关信息。

(三)岗位实践时间

2022年1月4日—6月30日。(节假日安排遵守实践单位要求。)

三、强化思想动员,明确目的要求

在学生离校参加岗位实践前,教学管理工作组应深入开展岗位实践思想动员,把各项教育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一)明确岗位实践目的

岗位实践是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一个环节。岗位实践是由新未来职校为主导、学院协助开展的一种实践性教学行为,学生到相关单位进行实践,以实践单位提供的真实运营环境为依托,通过创造有控制的、建设性学习环境,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为学生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二)明确岗位实践基本要求

教学管理工作组须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学生岗位实践对口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在学生离校参加岗位实践前,应认真开展安全稳定、防盗防骗、疫情防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全方位的教育,并针对各环节进行考核以加深学生对相关要求的理解。严密组织管理体系,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情况下,让学生在岗位实践期间得到充分地锻炼。

教学管理工作组须要求实践单位根据学生专业情况合理制定岗位实践计划,明确岗位实践任务,并指定技术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工作实践指导及培训,完成对学生在岗位实践期间的考核及评价。

学生须认真按岗位实践相关要求,规范自己在岗位实践期间的行为,在实践岗位中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同时应主动接受实践单位的各项安全教育,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人身及财物安全。

督导工作组应加强对动员工作的督导,确保思想动员取得实效。

四、加强过程管理,分段推进各项工作

岗位实践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岗位实践准备工作

2021年11月29日—12月31日,教学管理工作组组织开展学生岗位实践培训,内容应涵盖安全稳定、防盗防骗、疫情防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全方位的教育,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教学管理工作组负责选聘校内外教师参与培训工作,并对各培训环节开展结业考核。教学管理工作组应于11月25日前,将培训及考核安排报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前,教学管理工作组须做好学生岗位实践单位协调联系工作,督促学生签订岗位实践承诺书,统计学生岗位实践去向,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学生岗位实践安排表(附件1)。

2021年12月25日前,由教学管理工作组对本批次参加岗位实践的学生按专业班进行分组,建立指导交流QQ群,督促学生及时加入对应QQ群,构建学生与班主任之间信息交流空间。学院选聘岗位实践督导人员,配合教学管理工作组做好岗位实践开展情况督察工作。

第二阶段岗位实践过程管理

2022年1月4日—6月30日,新未来职校班主任全程负责学生在岗位实践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及时向教学点负责人及学院督导组反馈学生在岗位实践情况,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岗位实践任务,督促学生认真撰写岗位实践报告(附件2)。

2022年7月1日前,学生提交岗位实践报告电子件至班主任处,电子件以“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命名。

第三阶段岗位实践结果认定管理

2022年7月5日前,教学管理工作组报送学生岗位实践报告电子版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以班为单位建立岗位实践报告电子版文件夹,文件夹以“专业班级—班主任姓名”命名。

2022年7月15日前,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统筹组织完成学生岗位实践报告的成绩评定、登录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21年11月25日

关闭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返回顶部

重庆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招生办公室:023-65022344  培训中心:023-65023907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