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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学生学籍学历信息勘误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1:15 点击数:

各教学站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维持和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规定》,按照《重庆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学生学籍学历信息勘误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勘误日期及时间

2019年10月25日-11月25日

二、信息勘误的范围及类型

1.重庆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在籍和毕业学生;

2.信息勘误的类型:学籍学历信息勘误、学籍恢复。

三、信息勘误的类型及要求

务必告知所有在籍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认真校对学生本人个人及图像信息,如有错漏,根据以下程序进行勘误申报。

(一)学籍学历学生个人信息勘误

1.学生姓名勘误

须填写《重庆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见附件1;

须提供学生本人新、旧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薄主页、含学生本人“曾用名”页照片;

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更名证明照片;

学生更名时间晚于取得学历时间者,不予办理。

2.学生身份证号码勘误

须填写《重庆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信息勘误审批表》见附件1;

须提供学生本人新、旧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薄主页、含学生本人“曾用名”页照片;

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照片;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不允许同时勘误。

3.学生出生日期勘误

须填写《重庆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见附件1;

须提供学生本人新、旧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需同时勘误者,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照片。

4.学生学历照片勘误

须填写《重庆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照片勘误申请表》见附件2;

须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须提供学生本人2寸蓝底免冠彩照四张及同底jpg格式电子照片。

(二)学籍恢复

1.须提交恢复学籍责任报告,报告中须呈现出误操作的原因及责任人,并由站点负责人签字盖章,详见附件3《重庆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恢复学籍责任报告书》;

2.须提交恢复学籍学生信息的电子版本及盖章版本,详见附件4《重庆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恢复学籍学生信息表》。

3.因学生退学、开除等原因取消学籍者,不可恢复学籍。

四、学籍审定及报送要求

1.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均以jpg格式电子照片上报,照片要求正面拍摄,不得歪斜和留边,拍摄清晰,不得有遮挡或涂改,以个人为单位对申报的资料打包,并以“姓名+出生日期”命名。

2.以上申报的所有申请表均须由站点统一审核盖章后上报。

3.提交《重庆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自查告知责任报告》,详见附件5。

3.申报结果将不再统一发布,请站点通知申报学生于2019年12月30日自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校核,如有疑问, 请及时提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宇 联系电话:023-65022052

E-mail:22692111@qq.com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一路20号重庆科技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仅收取邮政或顺丰快递)。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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