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继续教育学院>>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20:49 点击数:

校本部、各合作单位、指导教师: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及《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秋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践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毕业答辩工作的组织实施,讨论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设立毕业答辩工作小组,选聘毕业答辩教师,研究决定答辩工作的具体事项,并对毕业答辩成绩进行终审。本次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莹

副组长:陈刚 谭成

成员:李云 石永新 王苑岭陈晓翠

答辩委员会下设毕业答辩工作小组,由答辩教师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毕业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过程组织、答辩记录、答辩成绩评定,综合成绩汇总及上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收集归档。毕业答辩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及具体分工情况详见“2024年秋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小组安排表”(详见附件1)。

二、答辩时间

各答辩小组根据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合理安排答辩时间。

1.第一轮答辩及成绩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2日。

2.第二轮(延期)答辩及成绩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三、答辩方式

为有效解决学生工学矛盾,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两种方式,为便于统计,如学生可以参加线下答辩可直接在指导教师处报名登记,未报名者视为线上答辩。

四、答辩组织

(一)查重检测

1.检测时间

即日起根据答辩时间安排,学院为指导教师提供每生1次的查重权限,指导教师根据答辩时间安排对学生提交的论文定稿进行是否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检查。

2.检测方式

学校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网址:http://cloud.fanyu.com/organ/lib/cqustjx

3.查重检测要求

(1)学生自检:各合作单位、辅导员应协助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在提交论文定稿前进行自检;

(2)指导教师初检:指导教师作为督查学生学位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在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前必需对论文定稿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全文总相似比≤30%视为合格,不合格的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次检测,如仍不合格的,取消答辩资格;

(3)学院抽检:学院对成绩70分以上学生论文按10%比例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全文总相似比大于30%的,则取消学士学位申报资格。

(二)形式审查

指导老师须对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主体部分(引言、正文、结论)等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答辩。形式审查内容包含: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格式是否符合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内容及要素是否完整合理、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字数和重复率是否符合要求。

(三)答辩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形式审查结论确定好可参加答辩学生,有序组织线上线下答辩;

2.答辩前三天,各指导教师须将答辩日程安排及分组信息报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公室陈晓翠老师处备案,并将答辩时间及时通知学生;

3.答辩开始前,答辩教师宣布答辩要求及成绩评定办法,答辩程序要求(详见附件2),成绩评定要求(详见附件3);

4.学生在答辩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验证是否本人,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不少于3个不同的问题,应当注重鉴别学生独立工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答辩过程中作好学生答辩情况记录;

6.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确定答辩成绩,向学生公示后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详见附件4);

7.未通过第一轮答辩的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对原毕业论文修改完善后,可以申请参加第二轮答辩。

五、质量要求

1.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要有针对性,紧密结合毕业设计(论文)内容;

2.答辩小组成员应提前审阅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对内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确保任务书要求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一致性,答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

3.成绩评定书中,答辩小组评价意见要与学生毕业论文内容和答辩情况结合,杜绝空话、套话;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与学位论文质量要求有差距的,综合成绩评定不能大于70分。

六、成绩提交及资料归档

(一)成绩提交

答辩工作完成后,第一轮答辩成绩提交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22日前;第二轮答辩成绩提交时间截止为12月30日。按时间要求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信息表报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办公室陈晓翠老师处,对学生不按要求完善资料的可暂缓提交成绩并备注。

(二)资料归档

指导教师须于2025年1月10日前按“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料清单”(详见附件5)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将所有材料附电子签名后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存档。

七、其他要求

(一)指导教师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规范有序,各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答辩工作,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二)合作单位

为确保学生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相关合作单位务必根据答辩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通知和督促学生完成论文撰写、查重、答辩PPT制作等工作,并积极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资料。着重告知学生不按时参加答辩,将导致不能按时参加毕业审核。

联系人:陈晓翠,联系电话:023-65022544。

邮箱:129630197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安排表

附件2:学生毕业答辩程序要求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

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料清单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1120


 

关闭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返回顶部

重庆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招生办公室:023-65022344  培训中心:023-65023907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