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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56 点击数:

校本部、各合作单位、校外教学点:

为切实做好2024学年秋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期末考试工作,有效管控办学风险,确保各类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规范考试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主考:张莹

副主考:陈刚 谭成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考风考纪督查。下设考务和督考两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构成及职责如下:

(一)考务工作组

组长:张莹

副组长:陈刚

工作人员:李云 石永新 王苑岭 陈晓翠

工作职责:统筹管理考试工作,主要负责制定所有教学站(点)各类考试计划、命题及线上试题管理、考试安排、组织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指导并监督各教学站(点)的考前准备工作;负责考务资料的收集归档;协调考试期间的各项考务工作。

(二)督考工作组

组长:谭成

副组长:陈刚(兼)

工作人员:王敏 叶如义

工作职责:负责考试期间在线督考。对考生线上线下参考情况、考试状态等进行全程监控、统计、排查,及时提醒各教学站(点)考生到考情况;督促考生遵守考试规则,对考风考纪、网络舆情等进行全程监督,须根据网上有害信息监控关键词及相关词,进行有害信息监控、搜索及研判,若发现有害信息,立即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经综合研判后进行处置。

工作人员及分组安排:

1.第一批考试:校内新未来教学点线下考试,按实际场次安排人员。

2.第二批考试:2023级及以前年级学生线上考试。

3.第三批考试:2024级学生线上考试。

督考1组:

成员:唐剑 牟道平 廖艺洁

督考时段:12月21日~12月23日

督考2组:

成员:田芳 胡进秋

督考时段:12月24日~12月26日

督考3组:

成员:王斌 李云义 王艳

督考时段:12月27日~12月29日

二、考试形式、批次及时间

(一)考试形式

线下学习形式的学生采用线下考试模式,线上学习形式的学生采用在线考试模式。

(二)考试批次、类型及时间

1.第一批

范围及类型:线下学习校内教学点(新未来)高起本专业的线下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

2024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下学习校内教学点(新未来)期末考试安排表详见附件1。

2.第二批

范围及类型:在“重科在线”学习平台线上参加课程正修和重修的2023级及以前各专业年级学生在线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29日

2024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考试设置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附件3。

3.第三批

范围及类型:在“教学管理”学习平台线上参加课程正修和重修的2024级学生在线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29日

2024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考试设置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4、附件5。

(三)考试流程及基本要求

1.所有学生均可通过个人账号进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jxjy.cqust.edu.cn)个人工作室查询考试科目、时间等。

2.2023级及以前年级学生须通过个人账号登录“重科在线”(https://www.qingshuxuetang.com/cqust),根据考试安排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在线考试。

3.2024级学生须通过个人账号进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jxjy.cqust.edu.cn),根据考试安排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在线考试。

4.学生须根据每门课程在线考试具体要求,完成答题。主观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绘图题、设计创作等)的答题只能由考生本人录入、手写文字或利于绘图工具等软件作答后拍照以图片形式上传。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杜绝替考,一经发现,按《重庆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予以严肃处理。

三、切实做好考务准备工作

(一)学院考前准备工作要求

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须统筹做好各类考试安排工作,确定各专业开考计划、考试时间、考试形式,安排命题工作,做好考前复习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教师对在线试题进行审核,并协同平台技术人员做好在线考试设置,切实保障各门课程在线试题质量。

(二)教学站(点)考前准备工作要求

各教学站(点)应协助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做好相关考务安排和组织。务必确保所有应考学生知晓考试安排,考试要求。注意考试形式的变化,并随时关注学生参考状况,适时提醒学生在规定时段参考,以免误期。校内教学点(新未来)要安排班主任做好线下考试期间学生考风考纪的巡查工作。

四、扎实做好考前动员与告知工作

(一)做好学生思想动员

各教学站(点)应动员学生认真做好考前复习准备。告知学生诚信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抄答案,如有雷同卷,均按作弊论处。

告知学生积极按时参加考试,并将旷考、缓考、重修等考试规则告知学生。(所有学生均应按时参加考试,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提前办理缓考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批准缓考后可参加补考;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处理,无补考资格。补考不能再申请缓考。若补考不及格或正考旷考,不再安排补考,均进入课程重修。)

各教学站(点)负责提醒学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事务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考者,最迟应于考试前一天,向我院提交缓考申请表(见附件5),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

(二)通知学生及时查询考试信息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jxjy.cqust.edu.cn),学生可进入个人工作室查询相关信息。各类信息查询开放情况如下:

第一批校内教学点(新未来)期末考试:2024年11月15日后可查询此次考试安排。

第二、三批考试安排:2024年12月15日之后可查询。

五、认真做好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一)做好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严格按照《重庆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学习及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1.正考课程成绩评定

校内教学点(新未来)高起本专业:平时成绩占40%,线下考试成绩占60%;

校内、外教学点在线学习各专业:平时成绩占50%,线上考试成绩占50%,线下面授课程成绩评定按通知为准。

平时成绩根据“重科在线”学习平台和“教学管理平台”上所设置的成绩记载规则进行统计评定。

2.重修课程成绩评定

所有站点及专业年级:平时成绩占50%,线上考试成绩占50%。平时成绩根据“重科在线”学习平台上所设置的成绩记载规则进行统计评定。

(二)做好课程考核成绩报送工作

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阅卷教师的选聘,并统一组织教师进行线上试卷评阅工作。成绩管理人员应告知阅卷教师成绩评定标准、成绩填报要求,督促阅卷教师按时在平台内报送课程考核成绩。

1.第一批考试(校内教学点线下学习期末考试)阅卷及成绩提交要求:12月8日前,任课(阅卷)教师须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jxjy.cqust.edu.cn)中完成课程期末考核成绩的提交,并发送由本人电子签名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单(电子版本)至(邮箱:13983605297@163.com)教学工作办公室成绩管理人员处。

2.第二、三批考试(校内、外教学站线上学习期末及重修考试)阅卷及成绩报送要求:2025年1月5日前,任课(阅卷)教师须在“青书学习平台”(https://www.qingshuxuetang.com/Degree)中完成重修考试的网上阅卷工作。

2025年1月10日前,任课(阅卷)教师完成期末考试的网上阅卷工作。

(1)重修考试的成绩提交工作,由阅卷教师将重修考核成绩导入到统一模板中(模板由教学办单独提供),于2025年1月11日前将由本人电子签名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单(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13983605297@163.com)教学工作办公室成绩管理人员处。

(2)期末考试的成绩提交工作,由教学办负责将阅卷成绩导入到管理系统内,教师须于2025年1月11日前登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jxjy.cqust.edu.cn),进行成绩审核确认,并发送由本人电子签名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单(电子版本)至(邮箱:13983605297@163.com)教学工作办公室成绩管理人员处。

六、积极配合开展课程考核成绩查询及复查工作

(一)成绩发布及查询

2025年1月12日教学工作办公室发布本学期成绩。各教学站(点)应及时通知学生进入个人工作室查询各类成绩。

(二)成绩复查

学生若对个人成绩有疑问,须在规定的时间(2025年1月12日~14日)三天内向所在教学站(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教学站(点)汇总学生成绩复查申请,于规定的时间(2025年1月15日~17日)三天内将成绩复查汇总表(见附件7)报送至教学工作办公室。复核结果开学后第一周内反馈。

成绩核查只限于当次发布的各类成绩。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核查申请,超过成绩核查时间,学院将不再受理成绩核查。

联系人:石永新,13983605297,博学楼F11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下学习校内教学点(新未来)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2024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考试(正考)设置情况一览表

附件3:2024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考试(重修)设置情况一览表

附件4:2024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考试(24级正考)设置情况一览表

附件5:2024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考试(24级重修)设置情况一览表

附件6:缓考申请审批表

附件7:课程考核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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